發布時間:2025-08-28 21:29
文章來源:鄯善縣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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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地名管理條例》以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地名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經鄯善鎮人民政府提交《關于鄯善鎮巴扎村更名為鄯善鎮蒲昌村的請示》,鄯善縣民政局審核后,報縣人民政府審批,縣人民政府于2025年7月29日第13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同意將鄯善鎮巴扎村更名為鄯善鎮蒲昌村。
現按照《地名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相關要求,對該地名變更(鄯善鎮巴扎村更名為鄯善鎮蒲昌村)進行公告。
鄯善縣民政局
2025年8月26日
來源:鄯善縣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