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010603120/2023-00977
- 發布機構:鄯善縣文旅局
- 發文字號:鄯政辦發〔2018〕118號
- 有效性:有效
- 公開日期:2018-12-07 18:33
關于印發《鄯善縣促進全域旅游發展獎勵 扶持政策》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園藝場、縣直各有關單位:
《鄯善縣促進全域旅游發展獎勵扶持政策》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鄯善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12月6日
鄯善縣促進全域旅游發展獎勵扶持政策
為全面貫徹落實自治區、吐魯番市將旅游業培育成為重 要支柱產業的實施意見精神,深入推進我縣國家全域旅游示范縣創建,切實加快旅游業轉型發展,特制定本政策。
一、獎補范圍
本政策適用于符合條件的鄉(鎮、場)、村,經市場監管部門登記注冊的旅游企業和個體、具有獨立民事責任資格 的組織。對在稅收、安全、環保、誠信經營等方面受到查處 或不積極主動承擔應有社會責任,造成不良影響的企業,不得享受本政策扶持。
二、 獎勵政策
1.設立專項引導資金。每年設立全域旅游發展專項資 金100-500萬元,主要用于規劃編制、項目扶持、品牌創建、旅游公共服務、鄉村旅游發展、宣傳促銷、人才隊伍建設等。
2.補助旅游規劃編制。對鄉(鎮、場)、村、景區編制區域性旅游規劃,經評審通過并正式施行的,按照實際交易額一次性補助10%編制費用,單個最高補助不超過30萬元。
3.優先安排項目用地。每年安排不少于全縣10%的新增 建設用地指標和增減掛用地指標(不包括專項指標),專項用 于旅游重點項目建設。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修編和 調整修改時,要充分考慮旅游項目、設施空間布局和建設用地需求,堅持節約集約、保障重點的原則,對列入旅游業發展規劃的重大項目和生態旅游項目用地給予支持。土地流轉、用途管理及供地方式等按照自治區及市有關土地政策執行。
4.補助基礎設施建設。對重點旅游項目和新業態旅游 項目,全額繳納土地出讓金后,土地價款超出土地開發成本 部分,經有關會議研究同意后,可作為項目基礎設施建設補助。
5.突出重大項目保障。對總投資額(不包括土地、交通 運輸工具等投入)在1 億元以上的旅游項目或實際投資額 2000萬元以上的景區改造提升項目,并納入縣本級及以上重 點旅游項目庫,優先解決基礎設施、優先保障項目用地、優 先配套產業基金,優先支持旅游發展專項資金、優先支持項目融資。
6.培育新型旅游業態。對工業旅游、農業旅游、康體養生旅游、體育旅游、研學旅游、低空旅游、旅游演藝、高端民宿、房車露營地、旅游小鎮等非政府性投資的新業態旅游項目,竣工驗收并運營后,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20 萬元獎勵。
7.實施稅收返還獎勵。對新投產運營的旅游企業,自企業取得土地之日起3年內竣工并運營,且一年內營業收入達(應稅運營收入)1500萬元以上的,綜合考慮年營業收入和地方貢獻率,由旅游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根據其貢獻率給予上繳稅額地方所得部分的10%返還獎勵。
8.提升旅游公共服務。對鄉(鎮、場)、村、景區依據統一的國家、地方及行業標準,對統一規劃實施的游客服務 中心、旅游標識標牌、游步道、安保技防等旅游配套設施, 按計劃完成且經審計驗收確認后,按實際投資額(不含土地 費用)的5%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0萬元。對按照 國家、地方及行業標準統一規劃建設的旅游停車場,項目建 成且經審計驗收后,按實際投資額的5%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0萬元。
9.推進旅游廁所革命。按照國家及行業標準建設的旅 游廁所,經審計驗收合格后,按實際投資額(不含土地費用) 的5%給予補助,單個廁所補助最高不超過5萬元;廁所實行 專人維護,保持清潔、衛生,明察暗訪通過率達到90%以上的,每座每年補助維護費用2000元。
10.加大旅游惠民力度。鼓勵景區以開放月、開放日等 形式對居民免費或優惠開放。對景區景點等旅游接待場所開展旅游惠民活動成效顯著的,視情每年給予1萬元以下獎勵。
11.支持創建 A 級景區。鼓勵申創國家3A 級以上景區 和旅游度假區。對成功創建國家5A 級旅游景區的,一次性 獎勵30萬元;對成功創建國家4A 級旅游景區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
12.鼓勵旅游品牌創建。對新獲得并掛牌運營的四星級、三星級飯店,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通過評定性復核的四星級、三星級飯店,分別給予2萬元、1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得自治區級旅游小鎮、優秀旅游鄉鎮的,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對新獲自治區級、市級鄉村旅游示范村的,分別一次性獎勵3萬元、1萬元。
13.鼓勵旅游商品開發。鼓勵開發、生產、銷售本土特色的旅游商品。對新獲得國家級旅游商品大賽金獎、銀獎(自治區級金獎)、銅獎(自治區級銀獎)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 5000-10000元。支持以體驗為主的非遺產品和傳統工藝開發,一次性獎勵1萬元。
14.規范農家樂標準。對新獲自治區級五星級、四星級 農家樂,積極爭取自治區農家樂發展扶持資金,分別一次性獎勵5萬元、3萬元。
15.實施梯度獎扶政策。鼓勵地接社、組團社、自駕游組織開展對外招徠游客業務。對非國家法定節假日期間組團 來我縣旅游,游覽至少2個收費景點并在我縣留宿一夜以上的,實行梯度獎扶。對招徠游客到達1000-10000人次/年的,每人次給予8元獎勵;10001-30000人次/年的,每人次給予 3元獎勵;30001-50000人次/年的,每人次給予5 元獎勵;50001人次以上/年的,每人次給予8元獎勵。
16.鼓勵開展旅游節慶活動。鄉(鎮、場)、村、旅游企業舉辦以旅游為主題的節慶活動、參與外地組織的旅游推介活動,給予最高3 萬元的一次性補助;旅游企業參加自治區以上政府部門組織的國際性、全國性、區域性會展的,分別給予參會企業展位會費5%-15%的一次性補助。
17.補助涉旅攝影資金。對以鄯善風光為題材的攝影作 品,在國家級以上攝影大賽上獲獎并取得獎金的,按其所獲 獎金等額配套獎勵。鄉(鎮、場)、村及相關企業建設的攝影觀景臺,經審計驗收后,單個最高不超過1萬元獎勵。
18.鼓勵行業素質提升。縣財政每年安排30 萬元,專項用于對旅游企業誠信經營及各類比賽、培訓和獎勵。每年安排20萬元,用于產業招商和產業對接。
19.開展智慧旅游建設。建立以大數據為支撐的智慧旅 游綜合服務平臺,全面提升智慧政務和智慧營銷水平,推動機場、車站、碼頭、旅游集散中心等場所的無線網絡建設。對參與自治區級、市級旅游大數據平臺建設,且無線網絡全覆蓋的景區,一次性給予1萬元獎勵。
20.探索建立專家智庫。設立鄯善縣旅游專家智庫,安 排10萬元專項資金,重點對為鄯善旅游發展出謀劃策的專
家予以獎勵。
三、附則
21.本政策中未涉及的特大旅游項目實行“一事一議”,列入“一事一議”政策扶持的對象不重復享受相關政策。
22.享受本意見規定的獎勵(補助),需向縣旅游局提出 書面申請,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經縣旅游局與縣財政局初審 后報旅游產業發展領導小組會審,呈縣政府常務會議審核并對社會公示后,方可予以撥付。
23.對同一項目各級財政獎補資金,由縣旅游局統籌安排,按照就高獎勵,不得重復享受。
24.本政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本政策由縣旅游局負責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