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010603120/2023-00882
- 發布機構:鄯善縣人社局
- 發文字號:鄯政辦發〔2018〕115號
- 有效性:有效
- 公開日期:2018-12-21 19:53
各鄉鎮人民政府、園藝場,縣直有關單位:
《鄯善縣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實施辦法》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鄯善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12月20日
鄯善縣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實施辦法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于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8〕21號)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財政廳《關于建立自治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實施意見》(新人社發〔2018〕43號)文件精神,經鄯善縣委、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就建立鄯善縣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提出以下實施辦法。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緊緊圍繞新疆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按照兜底線、織密網、建機制的要求,建立激勵約束有效、籌資權責清晰、保障水平適度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推動我縣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隨經濟發展而逐步提高,確保參保居民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促進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健康發展,不斷增強參保居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任務
(一)完善待遇確定機制。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A養老金由中央、自治區、縣級人民政府確定標準并全額支付給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個人賬戶養老金由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計發系數確定。根據我縣實際,對70歲及以上參保城鄉老年居民予以適當傾斜,給予70-79周歲城鄉老年居民每人每月增加5元基礎養老金,給予80周歲城鄉老年居民每人每月增加10元基礎養老金,對超過最低繳費年限(不含補費年限)長期繳費的,加發年限基礎養老金每增加繳費1年,加發年限基礎養老金2元,城鄉老年居民基礎養老金及加發年限基礎養老金由縣財政負擔。
(二)建立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根據中央、自治區基礎養老金調整方案和統一部署,統籌考慮我縣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物價變動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其他社會保障標準和財力狀況等因素,適時提出鄯善縣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調整方案,報請鄯善縣委、縣人民政府確定后,報吐魯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自治區財政廳備案。
(三)建立個人繳費檔次標準調整機制。根據全縣城鄉居民收入增長情況,合理確定和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檔次標準,供城鄉居民選擇。2019年,全縣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檔次標準調整為200元。對建檔立卡未標注脫貧的貧困人口、低保對象、特困人員、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暫時保留100元繳費檔次。按照不超過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最低繳費額增設3500元繳費檔次。
(四)建立繳費補貼調整機制。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補貼動態調整機制,根據我縣經濟發展水平、個人繳費檔次標準提高和財力狀況,合理調整繳費補貼標準,對選擇較高檔次繳費的人員適當增加繳費補貼,引導鼓勵城鄉居民選擇高檔次標準繳費。對選擇1000元以下檔次標準繳費的,按照政策標準執行。對選擇1000元以上(不含1000元)檔次標準繳費的,按照每增加一個繳費檔次每人每年增加不低于25元的標準給予鼓勵。即:對應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3500元繳費檔次,增加繳費補貼分別不低于5元、10元、15元、20元、25元、30元、35元、40元、45元、70元、95元、120元、145元、170元,所需資金由縣財政負擔。同時,鼓勵集體經濟組織提高繳費補助,鼓勵其他社會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五)建立喪葬補助金調整機制。將喪葬補助金發放標準與基礎養老金標準掛鉤,按照不低于參保人死亡當月當地4個月基礎養老金標準發放,所需資金由縣財政負擔。
(六)落實貧困戶政府代繳政策。對建檔立卡標注未脫貧的貧困繳費困難群體暫時保留100元繳費檔次,所需資金由縣財政承擔。
(七)實現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保值增值。按照《國務院關于印發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發〔2015〕48號)、《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政部門和預算單位資金存放管理的指導意見》(財庫[2017]76號),推進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委托投資工作,實現基金保值增值,提高養老金水平和基金支付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是黨中央、國務院部署的重要任務,也是自治區深化改革和落實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任務之一,更是落實新疆工作總目標的重要措施,關系到廣大城鄉居民的切實利益,關系到新疆的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明確部門責任,切實把政策落實到位。
(二)完善機制建設。提高基礎養老金和加發的年限養老金的確定和調整、個人繳費檔次標準調整和政府繳費補貼調整本著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的原則,逐項落實各項政策,建立和完善適合我縣實際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調整機制。
(三)強化部門協同。各相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協調配合,共同做好基礎養老金、個人繳費檔次標準、政府補貼標準等測算工作,相關標準和政策逐級報上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
(四)做好政策宣傳。采取靈活多樣形式開展宣傳活動,切實把黨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宣傳到村(社區)、到戶、到人。全面準確解讀政策,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形成合理穩定的社會預期。
本實施辦法自2019年1月起實施,已有規定與本實施辦法不一致的,按本實施辦法執行。

